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全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强化政策落实,为民营经济发展纾困解围。一是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延续实施阶段性降费率政策及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助力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今年1-9月,共为18.06万家参保单位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减负;为8.58万户企业稳岗返还资金。二是继续推行“政策找企、免申即享”经办模式,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运用后台智能大数据对比,精准筛查符合享受稳岗返还政策条件的企业,主动弹窗告知稳岗返还资金用途,经确认后直接将待遇资金发放至企业账户,实现惠企红利“免申报、零跑腿、快享受”。
优化就业服务,为民营经济发展引才招聘。依托中国新疆人才网搭建供需交流平台,以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为重点,组织开展民营企业服务月专项活动,全区累计举办线下招聘会266场次,参会招聘单位5549家,解决企业招聘42329人,达成就业意向16649人次,为企业提供用工指导7037次,发放就业政策宣传材料4.9万余份。组织开展百日千万专项招聘活动,全区累计举办线下招聘会772场次,1.6万家用工单位发布招聘岗位21.5万个,吸引20.3万人次求职者参加活动,5.9万人次初步达成就业意向。
强化人才支撑,为民营经济发展汇聚动力。一是组织实施“天山英才”培养计划新疆工匠项目,聚焦自治区“九大产业集群”,按照向南疆倾斜、向一线技能人才倾斜、向青年人才倾斜、支持自贸区发展的原则,组织开展项目评审工作。二是组织实施“天池英才”引进计划。印发《自治区“天池英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规范我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三是拓宽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设立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开展民营企业职称评审资料申报流程培训,确保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公平公正参与职称评审。指导乌鲁木齐市、伊犁州、昌吉州、巴州、喀什地区、阿克苏地区等6个地(州、市)开展民营企业专项职称认定、评审工作。截至目前,评审通过3391人。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一是开展电子劳动合同推广应用专项行动。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劳动合同签署、管理难题,推动劳动合同无纸化、电子化,劳动合同签订更为快捷便利。截至目前,全区共签订电子劳动合同91万余份。二是协同推进集体协商工作。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力量,由人社、工会、企联和工商联抽调人员组建培育服务团队,对申报和谐劳动关系的企业进行“劳动用工体检”,帮助企业补齐短板,改进弱项,促进企业规范用工。三是规范使用新疆劳动保障智慧监察系统,面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33件、将20家企业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有力震慑。依托新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劳动用工的监管。截至目前,4150个开工项目已纳入监管平台。